江门人去澳门一定要留心这件事,触犯最高可罚50万!
发布日期:2022-04-02 19:36 点击次数:119
法律的实施不会限制、阻碍或禁止合法的资金进出澳门特区。旅客和澳门居民不需改变其个人携带现金的习惯或需要,但要注意进出澳门时,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申报。
澳门海关新法律《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,旅客携带总值12万元(澳门元)或以上现金,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入境,需要经红色通道申报。
如出境人士被海关人员查问,应如实申报,否则可能被处以1000元至50万元的罚款。旅客若不缴交罚款将被拒绝入境。
答:澳门海关表示,该制度的行政处罚不包括没收。进行行政程序的预审调查,如要罚款,则罚超出部分的1-5%